教育目標
1. 配合國家文化與經濟建設需求,以培養學、術兼修之視
覺設計專業人才為目標。
2. 施予文化、藝術與專業技能教育訓練,培養具宏觀視
2. 施予文化、藝術與專業技能教育訓練,培養具宏觀視
野、高度創造力、美學素養,掌握科技新知與市場趨勢。
奠定視覺傳達設計與學術研究之能力。
3. 發展跨領域多元教學,運用藝術與設計資源,開發
3. 發展跨領域多元教學,運用藝術與設計資源,開發
文化創意產業;發揚台灣特色,提升視覺設計之品質及品
味。
4. 推展國際設計文化交流,提升國際競爭力。
4. 推展國際設計文化交流,提升國際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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